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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綜合考點第二篇:營業(yè)廳、展覽廳布局
發(fā)布時間:2019-05-26  消防工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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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營業(yè)廳、展覽廳布局要求

  設置層數(shù)

  不應設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

  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(nèi)的應在首層或二層

  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建筑內(nèi)的應在首層

  商品種類

  火災危險性為甲、乙類不得在地下、半地下經(jīng)營,嚴禁附設在民用建筑內(nèi)。

  防火分隔

  地下商業(yè)營業(yè)廳總建筑面積大于20000㎡時,應采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墻、耐火極限不低于2.00h的樓板進行分隔;對確需局部連通的相鄰區(qū)域,采取下沉式廣場、防火隔間、避難走道和防煙樓梯間等措施進行防火分隔。

  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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